在触控专利与华为的较量,三星翻盘的机会越来越小。三星再输华为专利无效被驳,手机禁售解除机会渺茫。而这也意味着,国产手机凭借智能手机应用管理及操控方面的技术创新,是有机会和三星、苹果等国外手机品牌一较高下的可能。
华为替小米、金立、OPPO、vivo、魅族等通信技术专利积累弱但手机操控管理创新多的国产手机厂商们,开了个好头。
希望这也能成为国产手机厂商建立敢于创新、用于创新的一剂“强心剂”,增强它们自主创新的自信心,鼓励和引导更多智能手机厂商投入更多资金用于技术创新、专利布局。
因此,对国产手机行业来说,在专利较量中,华为打败三星,意义颇为重大。
三星专利对决华为,翻盘的机会或可能变得更难了。
日前,就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三星”)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持有的名为“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发明专利(专利号:201010104157.0)提起的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三星提交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并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31835号)“维持专利权有效”。
而也这成为三星继在泉州中院因专利侵权败诉于华为后,又在涉案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不敌华为。
按照法律赋予三星的救济途径或方式,对于泉州中院认定三星构成对华为专利侵权且禁售22款款Galaxy手机的判决,三星可以不服而提起上诉,而对于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维持华为专利有效的决定,三星也可以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从目前已经完成的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的来看,三星想要继续通过后续程序实现“逆袭”的机会或概率,已经变得越来越小。
换句话说,三星需向华为支付8050万元赔偿额且22款Galaxy手机将禁售的判决,将被真正执行的可能越来越大。
首战失利:三星需被判赔偿华为8050万元且22款Galaxy手机遭禁售
2016年6月27日,华为将三星等公司诉至泉州中院,诉称包括三星最新款Galaxy S7 (G9300)在内的共计16款三星手机产品涉嫌专利侵权,并索赔8050万元(含合理支出费用50万元)。
涉案专利是一项名为“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发明专利(专利号:201010104157.0),由华为于2010年1月28日提交申请,并于2011年6月15日获得授权。
该项专利技术涉及在手机终端中移动组件(所谓的组件,是指例如应用程序的快捷方式、Widget、文件或文件夹等)的控制方法,属于智能手机交互(应用)类专利。
简单说,该专利技术主要用于解决智能手机桌面图标管理,通过“长按”桌面APP或应用图标,使得APP或应用处于“待管理状态”且自动显示隐藏或调用所有桌面分页,此外,允许手机用户通过“长按”+“移动”,完成APP或应用的删除或排列布局。
2017年3月29日,泉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三星公司共计22款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并判决三星公司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搭载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的移动终端共计22款Galaxy系列手机,同时,三星公司赔偿华为终端公司经济损失800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
拆弹失败:三星就涉案专利发起的无效宣告请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
在三星被华为诉至泉州中院的一个月后,2017年7月18日,三星涉案的三家关联公司同日分别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在泉州中院华为诉三星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中,三星涉案的三家关联公司虽为共同被告,但是,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三星涉案的三家关联公司又以各自名义分别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其中,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两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和证据完全相同,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了另外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和证据。
2016年11月30日,针对三星涉案的三家关联公司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组织各方进行了举行了口头审理。
三星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主要包括:1)涉案专利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2)涉案专利的保护范围不清楚;3)涉案专利缺少必要技术特征;4)涉案专利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2017年3月20日,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查认为,三星涉案的三家关联公司提出的所有无效理由均不成立,因此,专利复审委员会最终作出“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禁售手机:留给三星自我救赎和翻盘的机会或概率正变得越来越渺茫
针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涉案专利作出的“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三星还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理论上还有一审和二审的机会实现“逆转”。
而针对泉州中院做出的认定三星构成对华为专利侵权且禁售22款Galaxy手机的判决,理论上,不排除三星通过二审实现“反转”。
但客观的说,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被驳回,相当于三星拆弹的第一次尝试已经失败。
而被法院一审判决三星构成侵权,除非一审判决满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任一情形,否则,三星想要通过二审实现翻盘的机会也非常渺茫。
总的来说,在因名为“组件显示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发明专利引发的专利大战和较量中,三星彻底落败于华为的概率变得越来越大。
截止目前,三星与华为在中美两地涉及至少5起专利纠纷案件,其中,一起专利纠纷已经有了一审判决,而其他4起专利纠纷还在审理中,从目前已有判决或决定的案件来看,三星均处于被动状态。
事实上,三星在泉州中院被华为专利击败的案件,势必将极大的提振国产手机厂商信心。
除中兴、华为外,包括小米、OPPO、金立、vivo、360、魅族、锤子等在内的大大小小国产手机厂商们,在基础通信技术领域的专利积累相对比较薄弱。
但是,基于智能手机操控或应用的创新技术或专利还是比较多,比如拍照控制及处理、号码识别及标注、语音控制启动APP(人工智能)等等。
因此,一些国产手机厂商可以依托其在智能手机应用管理及操控方面的技术,与三星、苹果等一些大牌厂商的通信技术专利或智能手机应用专利实现交叉许可,降低自身在专利许可方面的成本甚至可以通过付费许可授权拓宽其收入来源。
而这对于提升国产手机厂商在全球智能手机厂商或市场竞争的话语权,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一篇:手机厂商开启“全面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