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公布新规定,APP开发者要实名制?
今日,国家网信办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中阐述了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APP提供者等参与方的义务和责任。据悉,APP提供者应当遵循“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即需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而应用商店服务提供方也需要对注册用户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据了解,《规定》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
以下为《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的详细内容: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6月28日发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的规范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应用程序已成为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主要载体,对提供民生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少数应用程序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暴力恐怖、淫秽色情及谣言等违法违规信息,有的还存在窃取隐私、恶意扣费、诱骗欺诈等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社会反映强烈。
《规定》明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应当严格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信息安全保护机制,依法保障用户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规定》要求,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应用程序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应用程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同时,《规定》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人民团体积极运用应用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联网应用商店服务提供者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为网民提供安全、优质、便捷、实用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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