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政策普及读本》以问答形式汇集相关科技创新政策254条,为广大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掌握政策提供便利,最大幅度地扩大科技创新政策的受众面、知情度。
上一页 >>
9.财政科研项目横向经费怎么管理?
答:依据《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规定,横向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横向经费管理,既要防止“纵向化”,避免“纵横不分”;又要防止“账外账”,确保规范安全有效。
(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
10.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定位是什么?
答: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是省人民政府设立的,重点支持应用基础性研究,支持基础性、公益性科学研究工作,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科技与人才支撑。
11.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资助体系是什么?
答: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围绕夯实源头创新基础、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等目标,设置面上项目、人才类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和国际合作及学术交流项目等类别,构建完善的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
12.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有无年龄限制?
答: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人才类项目依据人才成长不同阶段的发展需求,构建扶持人才成长的梯次资助格局,设立面向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基金、博士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设立面向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的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省属高校优秀青年人才联合基金是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设立的,主要面向省属高校38岁以下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支持省属高校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所需的优秀青年后备人才的成长。
13.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流程是什么?
答: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邀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良好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一般每个项目邀请3名以上专家进行评审。依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基金办综合平衡各学科情况,择优推荐进入下一轮会议评审的项目并确定各学科建议资助名额。会议评审专家在充分尊重同行专家评议的基础上,依据当年资助重点和各学科建议资助名额对项目进行复审,提出资助建议。对资助方向较为集中、申报数量较少的重点项目可直接采取会议答辩评审方式,提出资助建议。
14.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答:依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规定,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间接费用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15.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经费如何预算?
答: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一定比例:500万元以下的部分为20%,500万元至 1000万元的部分为1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13%。其中,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
16.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如何处理?
答: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在2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未通过验收、整改后通过验收、项目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差的项目,结余资金应当在验收结论下达后3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