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 王健林起诉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名誉侵权案,在昨天正式开庭审理。起因为“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发布冒用王健林名义而写的文章炮轰淘宝及电商,王健林将公众号所属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精神和经济损失1000万元。
在2015年11月12日,微信公众账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刊登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荐读)》的文章。该文章在发表后,在网络上被广泛的转载阅读,3天时间阅读量就突破10万。
由于“顶尖企业家思维”刊登的文章涉及冒用王健林名义恶意诽谤、污蔑淘宝网及网购电商,给王健林本人及大连万达集团名誉造成恶劣影响。11月16日,万达集团表示要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并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000万元。
昨天,该案件开庭之后,王健林本人并未到庭,双方均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该文章的作者杨某也现身庭审现场,不过并未接受采访。被告方表示涉案文章为网络转载,并未作任何改动,不属于原创文章。其行为不存在主观恶意,而且文章只是商业观点,并没有诋毁、诽谤原告,不构成对被告名誉权的侵犯。同时此前已经删除涉案文章,并已经在公众号上道歉认为王健林要求其在六大网站、重要期刊登文道歉属于过度维权。
对此,原告方则认为被告提交文章与涉案侵权文章不同,标题也不一致,不属于转载。据悉,目前该案件宣判结果还没有出来。
最近,一家名为 “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公众号冒用王健林名义发表批评淘宝网及电商的文章摊上了大事! 11月16日,王健林以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为由将该公众号所有者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商互联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该文章是一篇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自11月12日这篇文章发表后,短短3天时间阅读量就突破10万,点“赞”数达近万个,在社会上广泛传播。
据悉这篇文章是该公众账号的运营者从其他地方抄袭过来的,所以看到万达发的这个公告也是一下子吓懵了。随后立即公开发布了公开致歉信,致歉全文如下:
大家好,今天我遇到大麻烦了,吓得我把这么长时间来发表的文章全删掉了,到现在我还心有余悸、躲在角落里发抖……我的思维全乱了,因为有人全网通缉我…并向我索赔1000万…
我不知如何是好,但刚才无数粉丝朋友问我出了什么事?为何把文章全删了,我想了想,出于一个年轻人最起码的负责任的态度,我有必要说几句…
本人刚入社会不久,面临各种就业压力,我茫然不知所措,偶然机会接触了微信公众平台,我似乎看到了人生的希望。
就这样,我用了别人公司的营业执照注册了一个微信公众号,主要从网络上收集热门的企业家发表的话题,一是为自己学习成长,二是为了吸引粉丝,结交朋友!
有一天我在朋友圈里看到了一篇《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的文章,其实这篇文章我之前就看见过,好像标题是《郎咸平: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我当时读到的时候就很兴奋,因为王总是我的偶像,我信以为这是我的偶像“王健林”某次发表的演讲话题,我还依稀记得王总和马总的一亿赌约,所以我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毫不犹豫和顾忌的就复制了这篇文章,支持偶像。却不知道事情的最后竟然这么严重。
今天造成这么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出于我对王总的崇拜,也是为了支持我的偶像王总,在没有验证真实性的情况下我就果断的转发了…没有想到这给我的偶像带来了麻烦,并且把我诉诸公堂!
真对不起王总,这次的事件是我欠考虑,可能是因为我对偶像“王健林”的盲目崇拜所以才犯了如此大的过错,我在复制这篇文章的时候,没有留意到侵权这个问题,就因为这个,我将面临1000万的索赔,一时间臭名远扬。
我的人生又是一片黑暗,我感觉好害怕,我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么大的事,手心里都是汗。真怕这辈子就这么毁了,我还没有结婚,没有女朋友,这辈子会不会就这样完了?如果我有钱,我一定赔。
可是我没有这么多钱啊,有人建议我找律师咨询,但我也请不起律师,我该怎么办,现在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都是指责,我甚至不敢出门,如果一辈子不够还,我愿意十辈子还,因为我知道这是我的错,我不该这么随便转发文章,影响了偶像的声誉。
不管未来结局如何,在此,我都要亲口对我的偶像王健林说三个字:对不起。
我知道因为我的过失,给您的声誉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后果,这实在是无心过失,还期望得到你的原谅,只希望通过此文,尽量为您挽回声誉,也希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饶了我这一回,下不为例!
叩首、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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