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我国经济、交通、科技、金融、贸易等领域的中心,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涉及金融、外经贸的各类纠纷也日益增长,多个独立第三方调解组织应运而生,公正、便捷、高效地处理了各类金融消费、商事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全力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7年2月,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澳大利亚籍客户与某银行有关储蓄卡被盗取的纠纷案件,这是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首次涉及外籍人士的金融纠纷案件调解。
为更好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构建多元化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维护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于2014年底揭牌成立,2015年5月正式开展调解事务,并运维中国人民银行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
作为独立第三方调解组织,中心现有一支由88名来自法院、金融监管机构、高校、研究所、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的资深法律和金融专家组成的调解员队伍,为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产生的纠纷提供公平、专业、高效、经济的调解服务。
本着和为贵的理念定分止争,中心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尊重合同约定,依照法律法规,并适当考虑合情合理因素,在各方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合理、保密的原则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解决金融消费纠纷,进而达到保护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目前,中心已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中心作为行业调解组织对金融消费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可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市高级人民法院鼓励、支持中心参与人民法院设立的“诉调对接中心”工作,人民法院在受理涉及金融消费纠纷的案件前或者受理案件后,经当事人同意,可以将争议委托、委派中心进行调解。
上海市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工作
中心与上海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小额金融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纠纷,如果经调解,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由调解员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行业惯例,依照公正公平的原则,提出解决纠纷的调解意见。如果消费者接受该意见,则争议双方均应接受并承诺履行该调解意见。如果消费者不接受该意见,则调解意见作为专家意见供各方当事人参考,但无约束力。5000元的标准征求了上海银行业各金融机构的意见,并由中心理事会审议确定。
根据合作备忘录,对适合调解且符合中心受案范围的金融消费纠纷,金融消费者申请调解且中心受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被申请方不得拒绝。
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金融消费者提出调解申请后,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与当事人联系,征询调解意愿。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中心在当日指定或根据当事人选择确定调解员,并在调解员确定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组织完成调解。
走市场化运营之路的经贸商事调解中心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是经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社团管理局批准,于2011年1月8日正式成立的独立第三方专业从事商事纠纷调解的机构,走市场化运营之路,实行有偿服务。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
该中心拥有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商事法律事务,同时深谙中华文化传统的调解员团队,为国内外企业和机构的商事纠纷提供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经济、灵活的调解服务,维护和促进当事人之间形成和谐、稳定、持久的商事关系。
中心可应双方当事人要求或约定将调解书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专设的简易程序出具裁决书,或申请法院予以确认,使调解结果具有法律约束。
几年来,中心先后与欧盟AIA调解机构、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新加坡调解中心、香港联合调解院线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特别是通过互访、交流、谈判、沟通,于2016年3月,与全球最大的ADR机构——美国司法仲裁与调解中心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内容除包括可共用标识外,美方还将负责每年对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培训,共同举办论坛和研讨会,以及每年在美国开展对经贸商事调解中心的推介、宣传活动。
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心还积极探索与法院系统诉调对接的新路,即以专业能动获得法院的认可,以服务特色吸引法院的青睐,以服务质量赢得法院的信任。几年间,中心在上海完成了与市第一、二、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对接,与知识产权法院、海事法院、铁路法院的对接,另外还和上海两家全国纠纷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建立了对接关系。上海一中院不仅请调解中心为法官讲解调解知识,在出台推进多元化解工作的各种举措时,均事先征求调解中心的意见。2017年5月,上海一中院出台的商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明确把为商事纠纷主体提供有偿服务列入其中。上海二中院以委托管理的方式,委托调解中心对受聘的100多位特邀调解员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帮助提升专业调解能力。自2011年至2017年6月底,中心共接受法院委托案件497件,正式受理案件386件,调解成功268件,调解成功率为69%,涉案金额43.2亿元,总计收取调解费近400万元。
为培养更多的商事调解专业人才,2013年年底,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的推动下,在阳光慈善基金的相助下,经上海市教委批准,中心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共同组建了凯声商事专业调解资格培训中心,专门培训、提升商事调解员的技能。迄今为止,共有来自全国各地的397名学员接受了培训,其中,包括全国各地各级法院的181名法官。
此外,全国证券行业协会、上海律师协会、浦东国际商会、上海市商务委等机关、团体,也纷纷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一支熟悉商事调解业务、专兼结合从事商事调解工作的人才队伍已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