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家庭关系结构的解放则体现在福利发展、家庭血缘关系、居住条件和邻里关系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妇女在这层解放维度中的境况变化相对显著。
正如贝克所讲:“她们从婚姻的供养传统主妇存在的物质基石中脱离出来” ③。
最初的核心家庭模式实为一种“团结的义务”,妻子依赖丈夫收入,丈夫则依赖妻子照顾。
到20世纪下半叶,由于福利和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再到教育、职业和法律等方面的变化,
妇女得以在家庭之外发展个体(通俗即指发展事业),不再无条件适应和顺从家庭,获得一定的自由选择权。
女性的崛起打破了传统的家庭格局,丈夫的权力受到了限制,女性的人生轨迹中也出现了个体设计的逻辑,使得家庭团结的义务进一步瓦解。
家庭关系由此变成一种需要协商、平衡的关系,亲属关系也不再是命定的,
而是需要个体竭尽全力去维持和照料的、一种选择性的亲密关系(Beck&Beck-Gernsheim,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