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脑力劳动的“复杂工作”,推动着科技进步的发展,于是工业和科技进步便捷了沟通,整个社会便形成了一个网络。诚信,在文明社会的地位日益突出,既牵扯到一个人的素质,也牵扯到一个人在社会中的立足。因此,“诚信评价”、“信用黑名单”等词逐渐热议。
日前。北京市明确提出在2020年底前完成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建成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的北京“个人诚信分”工程,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寸步难防”的信用惩戒格局。可见,信用关系遍布社会的各行各业。我们为了加强信用效益,期待真正的信用社会效益,让诚信者获善果,失信者得报应,所以我们应从法律角度或社会角度建立规范体制。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此设立相关管理条例,分门别类,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制定惩戒体制。如,各省市可设立表彰诚信人员信息平台,激励讲诚信的公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当然,奖惩是相对的。应严格执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人员可上报统计至黑名单。对失信程度较轻者可进行宣传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各级政府宣传部门、社区工作者,应加强宣传力度,如利用社区宣传栏张贴“讲诚信”重要性的海报,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向居民分发宣传手册,让男女老少都认识到讲诚信得重要性;街道设置相关标语,时刻提醒社会公民,从点滴小事做起,为信用社会的到来做努力。
信用社会,不仅需要自己的自觉行为,更需要惩戒机制的管理。这样自我管理与机制管理相结合,可以多角度的为建设信用社会做努力,这样信用社会就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