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始建于2007年,坚持以生态优先、高端集聚、文化支撑为特色,以建设国际一流园区,创建天津现代生态型产业新城为目标。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吸引了国际国内知名企业纷纷入驻园区。
截止目前,园区共引进企业300家,其中实体企业86家,注册企业214家,总投资约490亿元。重点项目包括:中国钢研科技集团产业化项目、中航工业贵航股份产业基地项目、中航工业陕西局航空部件检测基地项目,苏宁易购华北运营中心项目等。
园区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下,秉承“打造科技型企业成本洼地,服务高地”这一核心理念。京津科技谷规划面积21.97平方公里,致力于建设现代生态型科技新城。采取“1+N”的发展模式,也就是在一个科技谷内建N个主题园区,每个主题园区都围绕一个或相近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已经初具规模的主题园:航天航空主题园、新能源主题园、新材料主题园、电子信息主题园、创意文化主题园、综合行政会展中心、自行车主题园、聚海外高层人才创业发展的“千人计划”创业园。
京津科技谷目前招商的重点是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本着资源共享、利益均沾、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开发建设科技谷内的各个园区,创造园区开发招商新模式。选址在京津科技谷,享受国家开发区全部政策支持,是中国最佳的科技型企业成长基地。
地理优势
一个支点通达世界
区内海陆空交通便捷,为入区企业节约物流成本创造了优越条件:
1.京沪高速G2纵穿园区南北,112高速(北京—天津港)横贯东西,并分别在园区内设有出入口和互通立交
2.周边毗邻津保高速、104国道、112国道、天津外环线及京九铁路津霸联络线汊沽港客、货站
周边配套
为满足未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需求,坚持建设“十一通一平”的基础设施,即: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电力、供热、工业蒸汽、天然气、通讯、互联网、有线电视网和土地平整。
坚持生态优先、和谐发展。保留原有果林、经济林、现状水体,依托域内“四横四纵”水系,规划建设主干路绿色长廊、生态节点、带状公园、滨河景观、单轨交通等,以和谐优美的发展环境,让投资者享受创业的快乐、惬意的生活、美好的未来。
道路:采用方格网状的结构,道路系统主要由过境道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组成,密度6.08公里/平方公里,面积率为18%,干支路宽在12-40米之间,均按国家二级公路以上标准施工,路面为沥青路面。
给水:采用城市环网供水。采用地下水源,利用自来水公司先进的水处理设备,使水质要求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目前自来水公司日供水能力达到1万吨以上,供水压力不低于0.28Mpa;入户给水管道皆为双水源,同时通至企业红线内2m处,管径为DN150。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经过调研论证,制定了远期主要供水目标,提供供水保障能力,有效保障区域经济发展和园区用水需求。
雨水:地表雨水经由道路管网纳入区内明渠水系。企业预埋收水支管接通至企业红线内2m处,管径为D400。
污水:园区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污水管采用分区集中方式,共设置5处泵站。建设污水线处理厂一座,一期日处理污水能,力达5000立方米,远期将建设成为3万立方米/日的大型污水处理厂。
此外园区已将企业预埋收水支管接通至企业红线内2m处,管径为D300-D400。企业排放污水水质需达到GB8978-96的3级标准要求。
电力:区内由石各庄220KVA变电站和汊沽港镇110KVA变电站接入,规划建设110KVA变电站1座,采用双回路环网供电模式,不间断地向用户提供35KV、10KVA电源。
供热:对于工业区一般用户,开发区采用集中供热方式。目前园区东区已建设完成一座占地约20亩的燃煤锅炉房,供热能力达184MW。同时西区规划建设一座占地约25亩的锅炉房,其供热能力达184MW。
供热系统连接方式采用间接连接,供回水温度:一次网为120/70℃,二次管网为85/60℃,敷设方式采用预热自埋敷设。目前园区东区供热管道已修建完毕。
工业蒸汽:提供0.5-0.8Mpa工业饱和蒸汽。
燃气:近期和远期的燃气气源为天然气,主要为“陕京”天然气。燃气主管道为DN200,采用直缝电阻焊钢,供气能力9000立方/时,设计压力为0.8Mpa,可为企业提供充足的生产、生活用天然气。
通讯:中国网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几家电讯服务商提供覆盖全球的固话和移动通讯服务,园区通讯线路采用多家运营商同路由、同管道方式为企业提供通讯光缆。规划建设5座邮政所,可直接办理国内、国际的邮政、电信业务。
宽带网络:由中国网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多家公司提供无线和多种有线方式的宽带互联网接入。可提供光纤、局域网、ADSL等多种宽带网接入方式,带宽为10-1000兆。
有线电视:可提供国内50多个频道及数字电视业务接入。
其他相关
园区规划
京津科技谷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下,秉承“打造科技型企业成本洼地,服务高地”这一核心理念,园区规划面积21.97平方公里,致力于建设现代生态型科技新城。坚持“1+N”的发展模式,每个主题园区都围绕一个或相近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已经初具规模的主题园有:航空航天主题园、新能源主题园、新材料主题园、创意文化主题园、综合行政会展中心、自行车主题园、聚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发展的“千人计划”创业园等。
开发时序:
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2000家以上,2016年实现投资规模达40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达100亿以上,营业收入达300亿元,税收达20亿。
政策优惠
“京津科技谷”科技型企业政策汇编
一、科技型企业进入园区享受的政策:
1、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引进。对新引进并通过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5-10万元资金奖励。其中:区内注册区外经营企业在注册后一年内形成20万元以上税收的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租赁厂房型企业在企业注册后一年内形成10万元以上税收的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购地型企业在企业取得土地证后,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给予8万元资金扶持,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金
对新引进规模以上、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10-50万元资金扶持。
2、初创期、成长期实体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科技项目的方式给予支持。对提出资助申请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无偿支持,支持额度为10-60万元。其中对科研项目总投入3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售年金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对科研项目总投入10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售年金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科研项目总投入2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售年金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对科研项目总投入300-400万元(含400万元)的售年金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对科研项目总投入400-500万元(含500万元)的售年金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科研项目总投入500万元以上的售年金给予60万元资金支持。
3、支持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对企业经备案后引进成果进行成功转化并上市销售或企业根据生产需求经备案后委托院校进行技术开发,依照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经专家评审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总计不超过20万元。其中,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补助5万元;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补助10万元;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补助15万元;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补助20万元。
4、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资助资金。对正常申请并经专家审定后的企业发明专利申请给予每项3000元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给予每项1500元资助,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每项200元资助,对企业当年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1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年资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5、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对获得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对获得天津市工商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一个商标同时获得两项荣誉的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能同时享受两项奖励。
二、园区成长期、壮大期科技型企业争取享受的政策:
1、帮助成长期、壮大期科技型中小企业争取市级周转资金。对申请企业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后,符合资助条件并需要资金支持的企业,给予100-500万元的支持,重大项目可获得500万元以上的资金支持。周转金采用无息借用方式,2-3年后归还。
2、对2010年7月1日以后在园区注册创办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担保公司及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并为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业务支持且服务高效的,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后,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新注册创办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奖励5万元;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新注册创办的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加速器建设经专家评审并通过市级立项后给予100-400万元资金支持。
4、鼓励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实验室。提高企业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对通过认定的市级和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通过认定的市级和国家级企业实验室给予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租用实验室开展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的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定通过后给予50%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5、对园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对企业因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固定资产投资而取得贷款的企业,经企业提出申请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一次性给予利息总额50%的贴息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注册资本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注册资本和年销售收入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注册资本和年销售收入1000-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注册资本和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的贴息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园区上市辅导期科技型企业及领军人才享受的政策:
1、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筛选一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重点辅导和培育,加大培训、推动、宣传力度。企业申请上市前经园区科企服务部备案但未能成功上市的,对所发生的上市财务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其中:财务费用在300万元及以下的补助50%;财务费用超过300万元的最高补助150万元。
2、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力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应当是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化经历,能够引领和带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科技发展,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津创办企业、领办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团队带头人)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创办、领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经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一次性资助20-100万元项目启动费和50万元安家补贴。文章转载于:OFweek产业园https://park.ofweek.com/detail-4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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